离供暖的脚步越来越近,取暖费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近日,在网上和微信朋友圈中一则“山东取暖费从25元每平方米降到了19元”的消息被广为转发。很多市民在高兴之余又有疑惑,为什么没有官方消息?某市物价局正式辟谣:“今冬供热价格不调整,供暖价格下调的消息不属实。”因此,暖气片大品牌鲁本斯小编搜罗2014年关于山东省供暖的一些资讯,其中不少热点和我们息息相关,大家一起来看看~~
暖气报停收费将成为历史
9月1日《山东省供热条例》正式实施后,饱受诟病的暖气报停收费将成为历史。但想要不交“报停费”,还得有个前提条件:提前30天的期限。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热价格管理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供热设施具备分户关闭条件,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30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办理暂停供热手续。用户要求暂停或者恢复供热的,供热企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山东省取暖费价格不调整
山东省某市物价局联合供暖部门召开了市供热价格情况通报会上已明确表示今冬供热价格不调整,仍为25元/平方米。因在网上发布取暖费调整的不实消息,共18人被公安机关查处。
供热质量将提高:室内温度不低于十八摄氏度
2014年9月1日实施的《山东省供热条例》规定,“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十八摄氏度。”山东省居民家中供热期间由“室内不低于十六度”,改为“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十八摄氏度”。
以上为2014年山东省冬季取暖相关的新政策,大家切勿相信网传的小道消息,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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